作者:匿名 2022-01-20 15:25:22
女孩子的防卫能力应具备以下几点:
1、超前的防范意识。未成年少女如含苞欲放的花蕾,最容易成为“色狼”攻击的对象,所以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防卫意识。未成年少女体力有限,社会经验较少,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许诺。对熟悉的男性也应保持交往距离,掌握活动的合适地点和方式。
2、冷静的分析能力。
3、灵敏的反应能力。
4、顽强的忍耐能力。要想达到自我保护和防卫成功的目的,必须具备顽强的忍耐能力,绝不能由于肉体、精神受到伤害而失去反抗的信心。如果女孩子具有极强的忍受严重伤害和痛苦的能力,就会给犯罪人精神上造成巨大压力,行为上造成诸多障碍,使犯罪目的难以得逞。万一遇到坏人,应立即报案。
5、顽强的防卫能力。呼救,这是所有女孩子都会做的。放开喉咙尖叫,一是表示反抗,二是呼吁救助。万一陷入困境时,应竭尽全力还击歹徒。自己的头、肩、肘、手、胯、膝、脚都可以成为攻击的武器。要设法击中歹徒的身体要害,如踢他小腹, 会使其疼痛难忍,放弃自己罪恶的行径。也可以不失时机地咬他。 女生如何夜间自卫
(1) 女生人身安全常识 1、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门窗损坏,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修理。
2、 就寝前要关好门窗,在天热时也不例外。防止犯罪分子趁自己熟睡时作案。
3、 夜间上厕所,要格外小心。如厕所照明设备损坏,应带上手电筒,上厕所前应仔细查看一下。
4、 中午或夜间如有人敲门,要问清是谁再开门。如发现有人想捅门、撬门进来,室内同学要大声呼救,并做好齐心协力反抗的准备。
5、 周末或节假日,其他同学回家或外出,你最好不要独自一人住宿。回宿舍就寝时,要留心门窗是否敞开,防止有犯罪分子潜伏伺机作案,如遇异常情况,可请一、二位同学同时去,以确保安全。
6、 无论一人或多人在宿舍,当犯罪分子来侵害时,你都要保持冷静的态度,做好临危不惧,遇事而不乱。一方面呼救,一方面同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因此,女大学生了解一些性侵害和性骚扰的基本情况、掌握一些基本对付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男方在女方家闹事动手打人,女人属于正当防卫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1) 要看男方的具体行为。所以防卫会有量到质的变化,把握不好也要负刑事责任的。最好及时报警。 (2) 仅凭你的描述很难界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建议及时报警较为稳妥。
(3) 你好,建议报警,正当防卫需要特定时间的特定场景还需要掌握一个度。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扭送正在实施犯罪的人犯,执法人员依法拘捕人犯,人犯或第三者均不得以人身“受到侵害”而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按过失犯罪处理,无过错的,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例如,狗要咬人,如果是野狗,可直接打死,不损害任何人的财产利益,如果是别人养的,打死就是紧急避险,即为了较大利益,牺牲较小利益也不承担责任.都不是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即"先下手为强"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以假想防卫来处理。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防卫挑拨即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防卫挑拨是利用正当防卫实行自己预谋的犯罪,应按故意犯罪论处。互相斗殴是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互相斗殴的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各有不同,可以表现为两人或多人撕打,也可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结伙斗殴,还可表现为持械聚众斗殴。引起互相斗殴的原因多种多样,危害结果也各有不同。不论何种情况的斗殴,彼此都有殴击或伤害对方的故意,双方主观上都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下手先后又难以证实,往往难分是非曲直,因而双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不法与不法的关系,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了危害的,都要负法律责任。但互相斗殴的双方,如果其中一方确实不愿再打,并且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了现场,而另一方仍不罢休,继续殴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就成为不法侵害者,应允许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实行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